浅谈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和其它收入的区别与帐务处理 赵志勤 临城水库管理处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97年发布,98年开始实施的,实行十余年来,会计制度中关于“其它收入”
4006-054-00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10-04 09:31 热度: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和其它收入的区别与帐务处理
赵志勤
临城水库管理处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97年发布,98年开始实施的,实行十余年来,会计制度中关于“其它收入”的核算内容一直未做修订。而近年来,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的范围做了重新界定,从而出现了“其它收入”核算内容与目前财政部门界定的非税收入范围交叉现象。由于其它收入同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不同,相应的会计核算也不同,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并做出相应的帐务处理。
一、非税收入、其它收入的定义及区别。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按照财政部[2004]财综字53号文件精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应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到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统一安排收支,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在取得非税收入时,在会计核算时应首先确认为负债,即“应交预算款”或“应交财政专户款”。
行政单位的其它收入,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包括零星杂项收入(物资变价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利息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事业单位的其它收入,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未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零星杂项收入等。事业单位取得的其它收入在会计核算时可以直接做为收入处理。
二、一般性非税收入的处理。在实践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项目较为容易理解和操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水利部门的水资源费等;基金收入如残联部门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水利部门收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等;罚没收入如交通部门的交通违章罚没收入等。因为是非税收入的范围,和其它收入的核算范围无交叉,所以单位取得的属于上述范围的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到国库或财政专户。业务处理如下:
1、取得非税收入时,如果单位有收入专户,则: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或应交财政专户款)
上缴非税收入时:
借:应缴预算款(或应交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征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采取票款分离方式管理,征收单位没有收入帐户,所取得的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到国库,此时虽然收入和上缴都没有通过征收单位,但为加强管理,仍应做帐务处理:
借:应缴预算款(或应交财政专户款)
贷:应缴预算款(或应交财政专户款)
此时的帐务处理相当于单位所做的备查帐簿。
三、特殊收入的界定和处理。实践中,事业单位取得的一部分特殊性收入,需做分析,界定性质,判断其是非税收入还是其它收入,再做帐务处理。
1、租金收入。即某些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场地、机器设备等取得的收入,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应做为事业单位的其它收入,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做为非税收收入上缴财政,而直接做为单位的经营收入或其它收入处理呢?根据财政部财综[2004]53号文精神,非税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 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申请等取得的收入等。因此,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