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区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出现并日渐增多的现象,将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生活空间。然而,在新建住宅区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由于各方面力量的忽视或新建住宅
4006-054-00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10-05 10:06 热度:
新建住宅区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出现并日渐增多的现象,将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生活空间。然而,在新建住宅区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由于各方面力量的忽视或新建住宅区本身的特点,当前,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明显不足、运转失灵、功能失效等问题。本文以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为主题,对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新建住宅区 社区 基层组织 组织建设
Strateg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Basic Level Organization of New Residential Area in the City
Abstract
As the emerging and growing phenomenon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 new residential area will become the new living space for more and more citizens. However,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esidential area,because of the ignorance of the force from each field or the characteristic of new residential area itself,the construction of basic level organization of new residential area showing some problems,such as operation failure、functional failure. This paper takes the construction of basic level organization of new residential area in the city as the theme to study.
Key Words: New residential area; Community; Basic level organization; Organization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D2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新建住宅区作为重要的社区形态,需要一系列基层组织的存在,以塑造社区认同,增加社区凝聚力,改进社区内部的管理和服务体制,提升社区的社会资本水平。而当前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滞后更表明了加强其基层组织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社区建设已进入到一个以社区自治为突破口、以社区组织建设为重点,全方位推动社区事业发展的新阶段。由此,需要针对当前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困境以及具体的状况等,不断改进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的状况,形成功能合理、运作有效的基层组织体系。
一、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路向与目标
社会组织既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又是社会管理的客体。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不能仅仅是“为组织而组织”,而是着眼于一系列功能的发挥,着眼于满足住宅区居民的需要,包括政治参与、社会互动等多元的需要。对于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而言,其路向或目标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通过外部的支持和内部的作为,形成完善的组织体系。即改变当前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缺乏或分散、零碎的状况,构建新建住宅区的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即针对新建住宅区自身的定位、功能以及社区居民多元的需要,形成功能互补、层次明晰、角色明确的基层组织体系。有学者认为,社区组织包括社区福利组织,社区文体组织,社区居民权益保护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事务工作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具体来说,如为满足居民政治参与需要而成立的社区决策或执行组织,具体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会、社区代表大会等;为满足文化、娱乐需要而成立的社区兴趣或文化组织,包括舞蹈协会、老年人协会、社区互助小组、社区文艺团队等;为满足互爱互助需要而成立的社区志愿者团队、社区敬老爱幼组织、社区救助组织、社区帮扶组织等。
二是通过制度的建立,形成运作有效的组织机制。即在组织成立后,要发挥组织的功能,而不能成为摆设或空架子。这需要各个组织真正发挥作用,而发挥作用,需要有明确的制度,包括外部的人力、财力以及物质的长期性的支持制度;也包括内部人员分工、程序运作、事情协商等具体的分工、合作、协商、流转等具体制度。当前,对于大多数新建住宅区而言,往往初步形成了组织框架,但组织由于缺乏制度,或制度的不健全而出现了无法运作或运作无效的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同时,为了避免制度的悬空,也需要促进制度的落实,而制度落实的重要方式就是新建住宅区内部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体系,尤其是发挥社区居民的监督、投诉、投票、表达等权利,由此,为保证组织制度运作的外部性的监督制度也需要构建并完善。
三是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要为共同的目标服务。对于新建住宅区而言,建构基层组织体系除了进行常规化的政治、社会等职能或功能外,还需要发挥特别的功能,这些功能也是保证新建住宅区逐步成为一个成建制的获得认可的社区的基本前提。总体而言,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的共同目标包括:一方面是通过基层组织的作为掌握新建住宅区居民的情况,包括入住者身份、原居地、工作等基本的信息,形成新建住宅区的“人口地图”;第二方面是通过基层组织的作为或活动,塑造社区的家园氛围,并推动入住者形成认同感,即通过多元的参与让入住者认可社区,并将社区作为自我生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三方面是通过基层组织的作为,改进社区内部的公共品供给,包括基本生活设施、社区卫生、社区安全、社区绿化等工作,避免由开发商兴建的基本设施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和改进;第四方面是通过基层组织的作为,改进社区的社会资本状况,保证每个居民都具有一定量的社区资本,在社区内部能够找到表达诉求、参加群居生活等通道。
二、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外部推动和保障机制
当前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的不足或缺失,很大程度上是外部的支持不够。由此,要增加外部的支持力度,具体而言,包括政府的、开发商的和社会的支持等。
对于政府而言,一个方面是政府要重视新建住宅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并进行更多更大力度的投入。社区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尤其是在我国社区建设起步阶段,政府更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为社区发展提供健康的环境。政府的社区管理部门要认识到新建住宅区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并通过人员的输送、财政资金的投入甚至具体的组织或制度的建构等,全方位的支持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第二个方面是政府要对新建住宅区的基层组织进行系统规划和合理设计,即对当前存在的代管、托管、协管、共管等模式进行评估,对于可以构建独立组织的新建住宅区,要推动其形成基于住宅区的完善的组织体系;第三个方面是政府要求或监督开发商的行为,要求开发商在兴建住宅区时,要考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要求开发商预备一定的房屋、设施等以为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生活娱乐设施等。第四个方面是政府应当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或条例,规范社区组织的职能和权利,有助于社区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障,有助于社区事务的快速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明确了社区组织的职责,居委会等组织可以不用再高负荷承担上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任务。
对于开发商而言,一个方面是开发商要将后续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区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甚至开发商要在后续的环节中除了加强基本的社区公共服务外,要考虑在营造社区认同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积极推动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另一个方面是开发商自我构建的组织要逐步融入到社区基层组织体系中,将其作为社区组织体系的一个环节或模块对待,而不是分立与独立于社区的其他组织,开发商构建的组织要积极与其他主体构建的组织积极互动,形成有效的协同、合作、共同治理等机制和体系。而开发商在进行住宅区的宣传中,也可以将其关注和推动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要的宣传内容以吸引有潜在购房需求的社会群体。
对于社会而言,一方面是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第三部门,包括志愿者组织、绿色组织、公益维权组织等要将新建住宅区作为其可以进入的重要新型领域或空间对待。采取更多的措施或力度支持新建住宅区内部的组织建设;另一个方面是社会人士包括各个方面的力量要将为新建住宅区做贡献当作一个重要的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如传统或单位社区的组织者、领导者或服务者可以将自己的经验、知识和管理技能等运用到新建住宅区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之中。为新建住宅区的认同的塑造、社区氛围的形成贡献力量。此外,各种社会公益性资金也可以考虑将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投入的对象或方向,通过资金的支持为改善新建住宅区的组织形成和运作提供外部的支撑。社会人士要意识到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性,社工的专业技能能够帮助社区完善自身建设、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帮助居民解决难题,从而招募有专业功底的社会工作者为社区服务。社工自身也应意识到所学专业能够在未来社区组织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未来的发展前景也是一片光明。
作者简介:宋松青(1974- ),男,汉族,湖北荆门人,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单位:大连万达集团重庆万千百货 邮 编:400060
参考文献
[1](德)腾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谢芳.美国社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
[3]Chen Qia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4]闫丽英,等.新建小区管理“真空"所引发问题的思考[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5(6).
[5]张晓玲.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探讨[J].学术论坛,2011(2).
[6]罗兴奇.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探讨[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0(5).
[7]花蕾,徐建邦.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角色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3).
[8]邢晓明.城市社区居民信任关系探析[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1).
[9]吴萍,杜晓建.“数字居委会”零距离——记上海长宁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J].社区,2002(13).
[10]何军,江宁.合肥市西市区社区组织建设的理性思考[J].江淮论坛,2001(5).
[11]雷洁.城市社区建设与社区公共安全管理[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