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量的依据。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工程量清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运用方式及其注
4006-054-00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10-05 10:07 热度:
摘 要: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量的依据。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工程量清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运用方式及其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一、 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企业自身实力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风险在内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招标投标方式。
编制工程量清单是要体现其要求的工程项目及相应的工程数量,要全面反映投标报价的要求。它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招标文件编制资格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将“招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这对招标编制人各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应予以保证,特别是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应予以保证,否则当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时,势必会引起施工方对业主的索赔,会使业主处于不利的局面。因此业主在建设前期的工作必须准备充分,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若承包方在投标时发现清单的工程量有差错并采用不平衡报价加以利用,就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若招标图纸设计深度不够,采用暂估工程量进行招标,编制人不能详细、准确地描述工作内容,从而产生漏项或具体做法不明确,使得投标单位无法准确报价或报价的内容与实际做法不符,在施工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很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等,给工程的竣工决算带来很多纠纷。
当然,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内容复杂的特点,工程造价计算相当复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也难免有不足,如:项目设置不合理、项目遗漏、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工程量错误,以及各种变更、风险处理原则不明确等,这些我们应尽可能在清单的编制说明或招标答疑中,甚至在合同中来弥补,从而规避清单编制责任,规避双方所承担的风险。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并同时要考虑风险价格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并且“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所以投标人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研究,采取合理的报价策略,以提高报价的竞争力。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的实物消耗量,结合企业的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水平、设备的配制、市场材料价格以及风险预测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综合价格。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成本,鼓励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对推动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能力都十分有利。
应当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单位需要填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但是投标方仍要根据图纸复核清单中的工程量,若发现工程量出入特别大、影响到“招标控制价”时,就要在开标前的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质疑,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应责成招标人修改。若工程量偏差的大小在合理范围内时,要适时调整综合单价,避免量的出入为自己带来损失,在签订合同时,要对超出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免为以后的竣工结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风险渗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工程建设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的损失的,所以发包、承包方应合理分摊风险。规范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说明该工程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这要求招标人要结合工程情况详尽列出由施工方“完全承担的”、“有限度承担的”、“完全不承担的”风险。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承担的风险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如税金、规费等。但投标方仍要充分预测各种风险因素,适当控制能承担的风险幅度,特别是当前国际市场变幻不定,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材料又占工程造价很大比重,所以投标方一定要明确自己能承担的主要材料的涨价幅度,合理报价,尽可能减少由风险因素给自己带来损失。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招标人编制出“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评标标准大部分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投标价低于成本的视为废标。由于市场交易环境的不成熟和个别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还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评定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需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给出最终结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但在实际招投标评标中,很难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做出界定,低价中标现象较为普遍,建议最好在招标时就限定一个最低价,低于最低价的视为废标。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价款调整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的不作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办法调整: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按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特别注意的是,规范特别提到了材料市场价格的调整及风险内容的调整,这要求招投标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全面考虑涉及调整工程价款的各种因素,并且明确各种因素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做到具体详细、操作可行,为工程的竣工结算提供方便。
应注意的是: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使投标人对项目的分析和价格的组成上理解有误。如钢材、水泥等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因素对综合单价的影响投标人较难把握,因此,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相应的条款,较合理的减少投标人的风险。建议业主尽可能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遗漏项目的补充原则和方法;
(2)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
(3)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法;
(4)工程保险、履约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
(5)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计价方法;
(6)措施费用调整的原则和范围;
(7)工程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等。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会显得尤为重要,成熟的清单计价系统,必须要有完整的合同配合,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我们应将清单与合同有机结合起来,并应用到工程造价管理当中,合理、有效地控制造价。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前期工作的监管,建设单位应重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适当放宽设计时间,提高图纸设计质量,施工单位应根据自己的优势和管理水平合理报价。招投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市场的活动中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范,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建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