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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专利法发展对比

发布日期:2023-02-04 浏览次数:科研问题问AI


亚洲专利法发展对比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亚洲专利法发展对比。   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中,台弯的科技公司在上市公司中占比超60%。   台弯专利主要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新型专利和设计专利。   符合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产业利用性 要件的科学思想创作,即可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的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算二十年。   对于医药品、农药品或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考虑到获得许可证需要一段时间,可相应申请延长其专利权期限。   新型专利,是对物品上的形状、构造或组合的创作。新型专利的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算十年。   设计专利,是对物品的全部或部分之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透过视觉诉求的创作。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算十五年。     专利举发程序由TIPO负责。   对TIPO的决定不服者应首先向上诉审查委员会上诉,上诉结果仍不满意的,再寻求司法救济。   TIPO在2020年发布相关法律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修正草案规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对TIPO决定不服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修正草案被立法通过,它将大大缩短举发程序和后续的上诉程序的时间。   IP法院对专利侵权诉讼一审案件具有非专属管辖权,对专利侵权二审案件具有专属管辖权。   因此,对于专利侵害诉讼,当事方既可在IP法院起诉,也可在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起诉。   但专利侵权二审案件只能由IP法院审理。   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IP法院可指定一位技术审查官帮助法官理解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   大部分技术审查官都是TIPO的资深专利审查员,他们熟悉专利事项,经验丰富。   技术审查官通常坐在庭内听取诉讼双方的辩论。   他们如有问题,只要法官认为这些问题恰当且必要,可直接询问当事方。   有了技术审查官的协助,IP法院的法官更有能力研究专利事项中的技术问题。   当被诉侵权方做出有效性抗辩时,IP法院将调查抗辩的实质内容,考虑专利是否有效。   如IP法院认为专利权应撤销,法院将裁定专利权不可实施,并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   如 举发和诉讼同时进行,IP法院可自己行决定专利权是否应撤销,无须等待TIPO的裁决。   要想在专利诉讼中获胜,第一步是应对可预想到的专利权有效性抗辩。   索赔如专利权人成功证明侵权的存在,并回击了有效性抗辩,则可获得损害赔偿。   在请求损害赔偿时,专利权人可在下列三种方法中选择其一计算损害:   (1)因侵权活动遭受的损害额和/或利润损失额;   (2)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之利益;   (3)依授权实施该发明专利所得收取的合理权利金。   如专利权人证明侵害行为属故意,可获得损害额以上的赔偿,但不得超过已证明损害额的三倍。   根据IP法院公布的一项研究,在专利权人胜诉的一审专利侵权案件中,IP法院裁定的损害赔偿额接近胜诉专利权人请求的数额。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更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   TEL 182-1095-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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